靖江特钢近零碳排电炉配套生物质天然气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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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特钢近零碳排电炉配套生物质天然气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SHBGC-GZ-2025-027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靖江特钢近零碳排电炉配套生物质天然气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光大绿色环保技术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 21 号靖江特殊钢厂内
2.2 建设规模:年产生物天然气 1000 万 Nm3
2.3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具备供气能力。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试运行时间为性能考核后 6 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包含生物天然气装置、全厂性公用性及生产辅助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试运行。
(1)设计
投标方负责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系统:
总图:总图运输及主物流出入由投标方根据总平面布置及生产新建或利用现有道路。
生物天然气装置工艺/系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仪表和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电信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和结构、管道、管廊和钢结构、地下管网、采暖、空调与通风、消防系统、环保系统、公用工程分配系统、安全系统、中心化验室等。
(2)采购
除实验室设备、地磅、秸秆粉碎机由招标人自理外,其余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
(3)施工
除厂区绿化、景观工程、道路标识工程由招标人自理外,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均有投标方
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天然气装置、全厂性公用生产辅助设施等。
(4)调试
项目范围内所有调试工作均由投标方完成。
(5)试运行
中标方提供试运行测试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技术服务、辅助设施、建议、规程和其他必要工具。
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边界条件:
界区界定见红线图,工程要求见招标人提出的各专业工程说明,交接点见附件图纸;招标人仅提供自来水、蒸汽、氮气、电、清洁雨水排放的接入/排出点(口),其余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个已完工的生物质制沼气行业设计业绩、具有至少 1 个已完工的工业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完工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5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至少 1 个生物质制沼气行业设计经验;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方向)资格证(如投标人施工部分报价≥3000 万元的则应为一级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以上),投标期
间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结果为准,平台更新不及时的可补充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文件证明),具有至少 1 项工业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不得超过 2 家法人,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9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靖江特钢近零碳排电炉配套生物质天然气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