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中标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LACGZX-F2025-019
二、项目名称 :六安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瑞金大厦 13楼
中标 金额: 叁佰零捌万壹仟陆佰元整( 3081600 .00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 六安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项目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及室外广场各部位保洁服务、绿化养护、会议中心的空调及会议系统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和维护、会务服务等。 服务要求:有完整的保洁服务质量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负责围墙内外所有公共区域及指定区域的每天卫生清洁工作和与卫生清洁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如水塘漂浮物清捞、扫雪等),卫生保洁区内无纸屑和垃圾,无随意堆放杂物,不见废弃物、污渍;负责楼内及时收集清运垃圾等。保洁工作要求在机关人员上班前或下班后进行,特殊部位要不间断循环保洁。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艳梅、朱灯海、朱振媛、吴景伦、权家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中标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89.8 0 分 。
( 二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 中标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 线下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 需解锁,联系人: 王工 )提出投诉。
(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 7 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