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2组生物池污泥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C-2025-128
项目名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2组生物池污泥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75元/吨(以60%含水率污泥计量)
采购需求: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槐安东路-泰山街交口南行 200 米)厂内1、2组生物池污泥(一般固体)进行脱水(含脱水设备投放)、外运、无害化焚烧处置(焚烧处置,如电厂焚烧、水泥窑焚烧、建材利用焚烧等各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焚烧处置方式均可),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处置时间不超过30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污泥脱水设备投放能力,将污泥自含水率约89%脱水至约60%,其中污泥调理药剂原则上不得使用粉煤灰等成分不明材料,药剂投加量原则上不过于含水率60%污泥重量的10%;(2)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应具备封闭运输能力,同时应具备GPS或北斗等定位系统;(3)应具备一般固废污泥的焚烧处置能力,提供污泥处置单位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关键页及环评批复,环评报告关键页中应有利用或处置污泥相关描述;本项目相关污水处理厂收水含有部分工业污水,故污泥处置不接受堆肥、土地利用和填埋等非焚烧处置方式。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3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的工作范围应为污泥脱水阶段或污泥焚烧阶段)及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