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于都县2025年鲤鱼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江西
正在报名中
江西省 于都县2025年鲤鱼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于都县2025年鲤鱼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招标手续齐已全 , 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于都县水利局(于都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赣州市于都 县罗坳镇内。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总金额为2985426.37 元。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江西省于都县 2025 年鲤鱼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 鲤鱼生态清洁生态小流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治理、新建河道护岸、新建排水沟、新建生态步道、改造水陂、种植林草、布置标识标牌等 , 及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3 计划工期:为2025 年 07 月 15 日开工, 2025 年 11 月 30 日完工;总计划工期为 138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技 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 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 术职称无效 );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 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 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 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 造师认定。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 ( )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 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 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 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