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英力特化工液碱、盐酸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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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英力特化工液碱、盐酸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5616,招标人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公司的生产规模为:发电装机能力300MW,年发电量20.5亿度;电石产能46万吨;聚氯乙烯树脂(PVC)产能22万吨,聚氯乙烯糊树脂(PPVC)4万吨,烧碱产能21万吨(折合水碱70万吨)。
本项目主要是采购运输服务,将约 33万吨液碱(水碱)、盐酸由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汽车运输至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东镇化工基地及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所属 石嘴山电厂(含一厂、二厂) 、 平罗发电有限公司 、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 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 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 、 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 宁东电厂 、 大坝发电有限公司(含一、二、三、四期) 、 中卫热电有限公司 9家发电厂,投标人负责组织、管理运输车辆,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并配合月度结算工作。
2.1.2招标范围:
( 1)投标人负责将液碱(水碱)、盐酸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经公路汽车运输至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东镇化工基地及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石嘴山电厂(含一厂、二厂)、平罗发电有限公司、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宁东电厂、大坝发电有限公司(含一、二、三、四期)、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共9家发电厂,合计运量约为33万吨。
( 2)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投标人负责联系收货人取样质检、过磅、验收、卸车入库等所有现场工作,负责收集并交付出厂磅单、收货磅单等相关单据,配合招标人与收货人的月度结算工作,负责承担磅差。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 1 . 4服务期限 : 15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人不得由此增加任何费用。
2. 1 . 5服务地点: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至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宁东镇化工基地及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石嘴山电厂(含一厂、二厂)、平罗发电有限公司、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宁东电厂、大坝发电有限公司(含一、二、三、四期)、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共 9家发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业绩2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不少于35辆,车型要求为重型罐式半挂车,其中自有车辆不少于15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材料。
a、如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行驶证。
b、如非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合同/协议。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