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工程承揽包头化工高效膜及蒸发结晶装置滤池和沉淀池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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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承揽包头化工高效膜及蒸发结晶装置滤池和沉淀池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5658,招标人为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是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已运行多年的世界首套煤制烯烃示范装置基础上实施的升级示范工程,已列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规划重大项目,并获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北与煤制烯烃一期工厂相连。
2.1.1招标范围:1套V型滤池(内分4组)、1套高密度沉淀池成套设备采购,以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为准;
2.1.2交货期: 2025年10月30日前到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1)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高密度沉淀池(或高效沉淀池)供货(或销售)合同业绩1份,设计水量不低于400m³/h,且已投运。
(2)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V型滤池供货(或销售)合同业绩1份,设计水量不低于400m³/h,且已投运。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若1份合同业绩在满足任一业绩要求的基础上,供货范围中同时包含上述(1)、(2)两类标的物,视为该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业绩要求(1)和(2)。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