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扩建工程(荔枝沟二期)检修起重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海南
-三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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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扩建工程(荔枝沟二期)检修起重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067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三亚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扩建工程(荔枝沟二期)检修起重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2.2 项目规模: 处理规模为 100t/d 污泥处理量2.3 交货期限: 计划 2025 年 08 月 30 日开始交货, 10 日历日完成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套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3 套单轨电动葫芦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指导安装/安装(EPC项目)、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其他要求:无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同类型设备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合同、验收证明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验收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7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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