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亭林医院手术显微镜(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6000250207169143-16247911
项目名称: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医院手术显微镜(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1800000元 ( 国库资金:18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医院手术显微镜(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台,用于眼科疑难手术。详细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付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质要求:
3.1投标人为投标货物制造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2 医疗产品必须具备相应有效的医疗产品注册证或相应的备案证;
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