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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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工程名称)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5〕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典农河银川段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内,涉及永宁县、金凤区、西夏区、兴庆区、贺兰县。
2.2 建设规模:河湖系统治理、管护能力提升、助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包括河湖水系连通、河湖堤岸功能完善、河湖水域空保护修复、水文化保护与挖掘创新、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智慧监管设施建设、沿河绿色廊道与便民利民亲水设施建设等工程内容。
2.3 施工一、二标段计划工期:458日历天;监理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实际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决算审核完成;
2.4 招标范围:施工一标段,位于银川市永宁县(新桥滞洪区-永清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永宁县永清路下游左岸段生态护岸改造,永宁县新桥滞洪区至南部水源地准保护区边界段河道地貌形态修复,现状破损溢流堰修复,界桩界碑埋设,防溺水“四个一”设施完善;标识牌、安全围栏设施增补等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施工二标段,位于银川市永宁县(永清路-金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永宁县永清路至望通路段河道地貌形态修复,界桩界碑埋设,防溺水“四个一”设施完善,标识牌设施增补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八个标段,分为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施工四标段、施工五标段、施工六标段、监理标段、项目管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其中施工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新标准资质,则为乙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4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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