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气东送李家湾阀室为湖州南浔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新增下载点项目环保验收评价技术服务-非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正在报名中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08时 57分 56秒
一、概述
本工程对已建川气东送管道李家湾阀室进行分输扩建改造,新建 1 座李家湾分输站,设计输量为 8.7×10 8Nm3 /a,设计压力为 10MPa,同时新建李家湾阀室-李家湾分输站联络线,管径 DN300,长度约 0.508km。李家湾分输站接收上游李家湾阀室来气、通过站内设置的过滤、计量、加热、调压等设备,向南浔新奥综合气源站分输供气。 按照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要求,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现场监测,按照环保验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和甲方要求编制完成环保验收报告,并通过公司组织的评审,完成公司资料归档及质量安全环保部备案。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60日历天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描述 |
---|---|---|---|
1 | 1 | 川气东送李家湾阀室新增下载点项目环保验收评价 | 按照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要求,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现场监测,按照环保验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和甲方要求编制完成环保验收报告,并通过公司组织的评审,完成公司资料归档及质量安全环保部备案。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资质要求 具备开展环境咨询服务或环保技术与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的资质。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供应商为资不抵债的,将被拒绝。 2.4 信誉要求(服务) 2.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4.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4.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5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浙江省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6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有与本项目适配的工作经验。 项目成员3人及以上,其中中级职称2人及以上,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2人及以上,本周期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无失分,未被列入重点监督名单。提供以上成员职称证书、上岗证书、相关从业培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