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通识教育开放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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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通识教育开放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商公告(招标编号:GCZB2025-06-099--02-W)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通识教育开放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0000.00元,招标人为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通识教育开放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1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通识教育开放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通识教育开放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提供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0 17:00附件下载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通识教育开放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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