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开发区敬老院雨污分流工程采购公告(二)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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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181-CYGC-C2025-0006
项目名称: 丹阳市开发区敬老院雨污分流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38.6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363712.20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用情况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 建筑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原件扫描件 、 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
(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5年6月 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5年6月 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 提供项目负责人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项目负责人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