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仁居镇2025数字乡村信息化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6-2025-00373
项目名称:平远县仁居镇2025数字乡村信息化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3,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平远县仁居镇2025数字乡村信息化平台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263,5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平远县仁居镇2025数字乡村信息化平台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63,5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平远县仁居镇2025数字乡村信息化平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平远县仁居镇2025数字乡村信息化平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7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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