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人民路渠道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
靖远县人民路渠道改造提升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 BGZJ-JS25049
一、 招标条件:
靖远县人民路渠道改造提升工程由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靖远县靖乐渠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发〔 2024 〕 135 号)和《关于靖远县人民路渠道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靖发改发〔 2023 〕 7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银中靖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 一)立项批复: (靖发改发〔 2024 〕 135 号)、 (靖发改发〔 2023 〕 72 号)。
( 二)项目名称: 靖远县人民路渠道改造提升工程。
( 三)工程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新建防汛路 781 米 ;(2) 新建人行桥 2 座 ;(3) 新建引水设施 2 座 ;(4) 新建涵洞 1 处 , 共计 55 米 ;(5) 新建水闸及附属设施 2 座 ;(6) 靖乐渠整治改造 780.96 米 ;(7) 排洪渠整治改造 635.8 米。
( 四)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五) 工程地点: 靖远县城区,西起东升街,东至南滨河路沿线段与人民路交叉路右侧。
( 六)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
( 七)工 期: 总工期 240 日历天。
( 八)质量标准: 合格。
( 九)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 , 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 1 人、质量员(市政公用工程) 1 人、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三)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未被“智慧住建 - 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 2020 〕 296 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 [2020]66 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根据白人社函 [2020]24 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八)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智慧住建 - 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将信息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