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2025-2026年印刷品广告制作项目询比公告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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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2025-2026 年印刷品广告制作项
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2025-2026 年印刷品广告制作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5-1144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2025-2026 年印刷品广告制作项目。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1.2.1 采购内容:株洲电信 2025-2026 年印刷制作采购,包括内容的设计、制作及配送(包含各区县)。项目预估总额 85 万元(不含税),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供货地点:湖南株洲。供货期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1.2.2 采购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 3 个份额,选取 3 个成交人。每个成交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中选单位对应的份额为预估总金额的 45%,预估合同总金额38.25 万元(不含税);(2)综合评分排名第二的中选单位对应的份额为预估总金额的 30%,预估合同总金额25.5 万元(不含税);(3)综合评分排名第三的中标单位对应的份额为预估总金额的 25%,预估合同总金额21.25 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各单项单价上限的整体折扣 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 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类似项目经验。需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询比公告发出日(不含发布当日)的类似项目合同扫描件至少一份。
2.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 3 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 5 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
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 5 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
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
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1 17:30附件下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2025-2026年印刷品广告制作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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