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建电力集团十五五数字化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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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建电力集团“十五五”数字化规划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中新建电力集团“十五五”数字化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6250442) 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第八师发改备〔2025〕5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52小区天富春城综合办公楼及中新建下属单位
3.工程规模:对集团“十五五”期间的数字化战略、数字化体系框架及技术路线、数字化能源专项与重点任务、数字化实施路径数字化保障措施进行规划设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供货期 (天) |
| E66080|中新建电力 040062|集团“十五 504420 01001 | 五"数字化 规划项目 |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五五"数字化规划项目,项目规划 范围为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新 180 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时间范围为5年(自2026 年至2030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相适应的人员、设备、资金和项目管理能力; 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若2024年尚未完成,则提供2021年至202
3年)经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封皮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电力能源数字化领域咨询、规划或创新研究项目业绩2项(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均可)。 4.信誉要求: (1)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经营异常网络截图; (2)提供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网络截图; (3)提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及项目负责人)网络截图; (4)提供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万网络截图; (5)投标人 2021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行政处罚或党纪处分等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6)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证书,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交易平台启用“”的通知》、《关于办理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0附件下载
中新建电力集团十五五数字化规划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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