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公安局海口公安处各所警用标识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海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JYZX-CS-003
项目名称:广州铁路公安局海口公安处各所警用标识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332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33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