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支流南溪河流域污水厂网一体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重庆
长江支流南溪河流域污水厂网一体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江支流南溪河流域污水厂网一体化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云阳发改资环【2025】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云阳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云阳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云阳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更新改造污水管网67.095千米,其中改造DN200管网13.295千米、改造DN300管网23千米、改造DN400管网26.8千米、改造DN600管网4 千米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9000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395000 元 。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含临设)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技术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包括不限于BIM信息化等技术咨询等内容,同时还要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 。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拟 300 日历天 (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结算阶段 )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
2.7 其他: /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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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