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二级监控指挥中心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B-202507069
项目名称:福州海关二级监控指挥中心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
1 | 福州海关二级监控指挥中心运维服务项目 | 1项 | 福州海关二级监控指挥中心综合集成指挥协调、业务运作、管理控制、综合保障等要素功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从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名称为“福州海关二级监控指挥中心运维服务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