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恒嘉路(华飞路-华跃路)改扩建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景观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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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易中心 ) 恒嘉路(华飞路-华跃路)改扩建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 景观绿化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NJSZ2501013-05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恒嘉路(华飞路-华跃路)改扩建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 已由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恒嘉路(华飞路-华跃路)改扩建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建审字[2024]1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新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新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起华飞路,南至华跃路
2.2 招标范围: 恒嘉路(华飞路—华跃路)改扩建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景观绿化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改良、种植土回填、绿化种植、绿化喷灌、硬质铺地、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其他景观绿化配套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 45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8188139.14 元
2.5 工程规模: 恒嘉路(华飞路-华跃路)改扩建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景观绿化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红线内绿化种植、红线外景观铺装、绿化种植。其中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m,道路红线内包括行道树、中侧分带绿化,绿化总面积约为3790平方米;道路红线外侧宽度10m,绿带总面积约为8076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7015平方米。
2.6 工程类型: 市政
2.7 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提供满足正文 1.4. 4 条要求的承诺书 。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 企业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7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01月-2025年0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文1.4.3和1.4.4的要求,须按招标文件第九章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9 09:1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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