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姚圩和合心圩排涝泵站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
安徽
项目编号: CZQ12025042-1
项目名称: 青阳县姚圩和合心圩排涝泵站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
招标单位: 青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 青阳县姚圩和合心圩排涝泵站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已由 池州市水利局以池水利审批〔 2024 〕 32号文、池水利审批〔2024 〕 3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 ,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为青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青阳 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 标 代 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青阳县合心圩排涝泵站建设工程位于蓉城镇,合心圩站排涝区设计排涝标准为 10年一遇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除,合心圩泵站设计抽排流量为2.2 立方米 /s,总装机容量225kW ; 青阳县姚圩排涝泵站建设工程位于青阳县蓉城镇,姚圩站排涝区设计排涝标准为 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除,姚圩泵站设计抽排流量为3.9 立方米 s,无自排功能,总装机容量480kW。本项目为监理项目。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青阳县姚圩和合心圩排涝泵站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5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451 00.00 ( 大写:伍拾肆万伍仟壹佰 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 2)近5年内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 20 20 年 01月01日至今,以网页截图显示的项目完工时间(结束时间)为准 ] 。
(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类别水利工程),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
(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工程投资总额 15 00万元及以上的泵站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单个合同监理费金额 30 万元及以上的泵站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应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 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 网页截图、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若合同协议书、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完工时间等评审因素),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3.4 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