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更新竞秀区城中村改造东廉良村安置区项目临时用地恢复工程
河北
-保定市
正在报名中
第三章 公开竞争性采购公告
保定市城市更新竞秀区城中村改造东廉良村安置区项目临时用地恢复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葛洲坝冀中建设保定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 保定市城市更新竞秀区城中村改造东廉良村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JZ-SGCB(2022)-6),拟对该项目临时用地恢复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保定市城市更新竞秀区城中村改造东廉良村安置区项目位于保定市竞秀区东廉良村,总占地面积28154.5㎡,总建筑面积139009.97㎡,包含6栋高层住宅及三层地下车库和邻里中心。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
2.3 采购内容:保定市城市更新竞秀区城中村改造东廉良村安置区项目部营地及工人营地拆除、恢复,临时占路恢复等。包含但不限于:营地内配电箱、主电缆拆除、混凝土破除、砌筑物破除,围挡、围栏拆除,电动门及电动闸门拆除,化粪池、隔油池拆除等,建渣外运、消纳、土方开挖、回填、压实、场地平整、素土采购、回填、草坪覆盖、临时占路恢复(沥青铺装、混凝土铺装、路缘石铺设、行道砖铺设、道路划线等)计量验收、测量放样、现场影像资料收集、材料送检、工程完工验收、成品保护、配合移交项目临时用地、工完场清等全部工作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等。
2.4 计划工期:
总工期30天,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25年8月2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8月31日,实际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本招标工程适用国家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由招标人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具体技术要求,达到国家验评合格标准,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且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障;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标书内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在投标单位中标,双方签订合同前,招标单位将对投标人以上文件原件进行审查。
3.2 业绩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业绩,能够提供近3年内至少1项以上类似规模项目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或具有近五年类似业绩项目业绩至少1项。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与施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注册要求:在平台注册合格。
3.6 其他要求: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3.7 参与本工程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 与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工资或社保证明复印件。
3.8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或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