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特高压交流工程线路工程(包1)钻探劳务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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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开展的攀西特高压交流工程线路工程(包1)钻探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二、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攀西特高压交流工程线路工程(包1)钻探劳务分包
项目招标编号:XDS-KC-2025-143
项目地址:四川省盐源县
招标范围:标段1:从塔位号L01-L10、L21-L25、L31-L40、L51-L60、L71-L82、R01-R10、R21-R25、R31-R40、R51-R60、R71-R82止钻探劳务分包但不限于《钻探技术要求》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的所有勘探外业工作,并提供现场钻探成果文件、现场钻探全过程摄像视频记录等;
标段2:从塔位号L11-L20、L26-L30、L41-L50、L61-L70、L83-L94、R11-R20、R26-R30、R41-R50、R61-R70、R83-R94止钻探劳务分包但不限于《钻探技术要求》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的所有勘探外业工作,并提供现场钻探成果文件、现场钻探全过程摄像视频记录等。
以上两个标段可同时参与投标但不能同时中标。
服务期限:按工程任务通知书要求。
服务项目规模:攀西特高压交流工程线路工程(包1)钻探劳务分包,线路起于拟建攀西1000kV交流变电站,止于雅砻江西岸包1和包2接头点。线路途经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线路长度约2×45.6km,沿线海拔1250-3700m。地层岩性为粉土、灰岩等。
三、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证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需具备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营业执照范围中包含工程勘察(查)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地质钻探、建设工程勘察等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
(5)钻探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或具有三年以上的操作经验;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7)未被列入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黑名单;
(8)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同类似业绩不少2项(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工作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