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传媒有限公司企业用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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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传媒有限公司企业用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传媒有限公司企业用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5072200017)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传媒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企业用餐 | 企业用餐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4.5个月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市海淀区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4.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5.在以往案例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金融系统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近3年(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审计报告需提供全部完整页且为盈利状态(提供不完整、少页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7.提供近3年依法缴纳的完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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