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附件下载
正在报名中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2025年度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集中采购(编号:gkzb2025072200027)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2025年度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01包 | 标包一:江苏省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 1 | 项 |
2025年度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02包 | 标包二:江苏省(除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外)各地市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 1 | 项 |
2025年度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03包 | 标包三:安徽省各地市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服务期限12个月 。
建设地点位于: 江苏省、安徽省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质量标准: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智能工程检测、预拌混凝土检测、预拌砂浆检测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检测、防雷检测等,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和深度要求根据项目所属地监管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详见见证取样服务标准清单)。检测报告要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其他: (1)建设规模:为满足我司AB类项目和综合改造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服务的需求,我司拟分别选定1家业务水平高,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见证取样检测服务单位对江苏省、安徽省内AB类项目和综合改造项目的施工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2)本项目招标范围:þ为满足我司AB类项目和综合改造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服务的需求,我司拟分别选定1家业务水平高,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见证取样检测服务单位对江苏省、安徽省内AB类项目和综合改造项目的施工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3)控制价:根据江苏省、安徽省见证取样检测服务标准清单明细(标包一、标包二根据江苏省见证取样检测服务标准清单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基准价按照费率折扣执行,详见附件1-1、附件1-2;标包三根据安徽省见证取样检测服务标准清单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基准价按照费率折扣执行,详见附件2),标包一江苏省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见证取样检测服务最高限价金额175000元;标包二江苏省(除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外)各地市见证取样检测服务最高限价金额175000元;标包三安徽省各地市见证取样检测服务最高限价金额140000元,最高限价费率70%。
(4)各标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三个标段投标,但三个标段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评标顺序按照标段一到标段三的顺序依次评审,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在标段一或标段二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照排名依次顺延。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无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1年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
(4)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未被军队采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5)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9)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必须具备MA许可使用标志认证,CMA检测资质证书有效性)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且聘用单位为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处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及纸质文件的投标单位。
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附件下载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