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楼观校区(二期)教学用窗帘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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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楼观校区(二期)教学用窗帘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2025-07-7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楼观校区(二期)教学用窗帘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2.00 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是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楼观校区(二期)教学用窗帘采购,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楼观校区(二期)教学用窗帘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楼观校区(二期)教学用窗帘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 2025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 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 2024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
本单位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0 17:00附件下载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楼观校区(二期)教学用窗帘采购公开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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