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红泥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红泥井风光电场220kV线路220kV母线及主变保护改造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758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红泥井风光电场220kV线路220kV母线及主变保护改造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红泥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西斗铺镇红花脑包村红泥井风电场
2.2 项目规模: 红泥井66台明阳1.5兆瓦机组(投产日期一期33台2010年12月,二期33台2012年12月)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设备安装调试时间以电网公司批复停电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生产运营 - 红泥井风光电场母线及主变保护改造项目 (CHDTDZ046/16-QT-75801): 更换红泥井风光电场主变保护 A 、 B 、 C 屏。更换红泥井风光电场及对侧变电站各两面 220kV 线路保护屏。更换 1 台故障录波装置。同步开展包括 220kV 线路保护定值核算, 220kV 母线保护定值核算,主变保护定值核算以及综自系统调试工作。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工作,设备安装调试时间以电网公司批复停电时间为准。质保期为一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红泥井风光电场母线及主变保护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及承试及承装二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保护装置更换或改造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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