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宁夏
-中卫市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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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沙坡头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卫沙发改(审批)发[202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沙坡头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水村农产品分拣包装设施1296m2,深井村农产品分拣包装设施1296m2,景庄村农产品分拣包装设施1296m2,配套水、电等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新水村、深井村、景庄村;
2.3 计划工期:92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景庄村农产品分拣包装设施1296m2,配套水、电等;二标段:深井村农产品分拣包装大棚1296m2,磅秤房1座,配套水、电等 ;新水村农产品分拣包
装大棚1296m2,磅秤房1座,配套水、电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1 23:59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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