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明阳风机控制类备件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广东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明阳风机控制类备件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明阳风机控制类备件采购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7-3-349 )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明阳风机控制类备件采购框架协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下辖的饶平风电场、大北山风电场、汕尾风电场、阳江风电场、红卫风电场明阳风机使用的风机控制类备件,采购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明阳风机控制类备件采购框架协议进行公开采购,定标后以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各项目公司根据框架协议单价、结合实际备件需求单独签订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下合同总金额不超过198万元,到期限自动终止,有效期三年,框架协议生效日期暂定2025年8月30日起,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 交货地点:4家项目公司风电场所在地(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汕尾市陆丰市、阳江市阳东区、湛江市廉江市)。
2.3 采购内容:包括功率模块、PMM模块、PMC模块等控制类备件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等,各单项备件报价为综合单价(含税),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上述相关费用。中标后按照框架协议单价分别签订供货合同。
2.4 交 货 期:采购物资的交货时间为买方向卖方提交书面供货需求申请后2日内,卖方必须完成发货,同时必须保证7日内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如有生产周期的备件,卖方需提前储备,在10日内送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5项合同(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风机备件经销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等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3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08-05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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