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深度调峰下汽轮机关键部件损伤修复及抗损伤强化研究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州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27/22-QT-03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深度调峰下汽轮机关键部件损伤修复及抗损伤强化研究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高速公路以北,军钢西侧
2.2 项目规模: 2 * 13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拟定于2025年9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专有技术引进 - 深度调峰下汽轮机关键部件损伤修复及抗损伤强化研究 (CHDTDZ027/22-QT-0302): 负责对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开展深度调峰条件下汽轮机关键部件损伤修复及抗损伤强化技术研究,主要围绕汽轮机低压转子末级叶片展开损伤修复及抗损伤强化技术研究,涵盖从材料研发、工艺开发、性能强化研究,到实际叶片修复验证、工艺规范编制,再到成果产出与推广应用的全流程工作。同时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部署安排、叶片无损检测以及最终项目验收等环节,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深度调峰下汽轮机关键部件损伤修复及抗损伤强化研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投标人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9.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金属材料检验合同业绩;
2.金属失效分析合同业绩;
3.金属监督管理系统开发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