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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铁塔2025年综合办公用房楼宇外幕墙品牌标识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广东

-

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5-07-30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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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深圳铁塔 2025 年综合办公用房楼宇外幕墙品牌标识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深圳铁塔 2025 年综合办公用房楼宇外幕墙品牌标识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深圳铁塔 2025 年综合办公用房楼宇外幕墙品牌标识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X-GDTT-SZ-202500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 40.18 万元(按税率 13%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1.6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 100%。

★1.8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高于不含税最高限价 355560.50 元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深圳铁塔 2025 年综合办公用房楼宇外幕墙品牌标识(含报建、安装、维保)。

2.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3 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交付。

2.5 保修期:免费保修期 36 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包含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或依法进行分包,但承担安装服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如供应商不具备安装服务资质,供应商响应时须确定安装服务商,此安装服务商不得再以独立供应商响应本项目,否则该响应无效。

证明材料要求:1提供安装服务的供应商或安装服务商须提供上述要求两项资质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2若供应商或安装服务商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3供应商或安装服务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3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 1 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 1 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3)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 1 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4)拟派本项目的服务队伍:要求队伍的人数不少于 4 人(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须配备具有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三类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各 1 名,1 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的安全员。

证明材料要求:

1本项目安装服务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则上述人员应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员工;若本项目安装服务供应商分包给安装服务商,则上述人员应为安装服务商或其分公司员工。

2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5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注:供应商自行承担安装服务的,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安装服务实施安装分包的,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安装服务商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4服务队伍要求:安全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电子证书或扫描件,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特种作业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涉及复审的还需提供复审合格记录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三类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复用,同 1 人具备多类特种作业操作证,只计取一类。

5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广告牌制作及安装类项目)。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每个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 5%(单项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 5%,框架合同提供不低于订单总金额的 5%)的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 5%(单项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 5%,框架合同提供不低于订单总金额的 5%)的对应合同结算凭证(如银行电子回单、银行电汇凭证、系统支付依据)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可。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具有采购方盖章,并能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1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 Excel 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2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

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5)合同中如包含非同类产品内容,仅计取合同/订单中同类产品内容对应金额,需剔除非同类产品内容的金额。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内(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
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
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
的除外;(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深圳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
业名单”的;(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6 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

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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