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车间二溶剂回收装置采购项目
辽宁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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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车间二溶剂回收装置采购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包号:0747-2560SCCZG251/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
招标项目: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车间二溶剂回收装置采购项目
货物名称及数量:一套溶剂回收装置
主要技术规格::1.溶剂回收装置处理能力:约 12.5-18 吨/24 小时,操作弹性范围±10%;2.主要回收组分:甲苯及丙酮,其余组分不考虑回收,作为废液处理;3.连续化自控操作,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七北街10 号。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 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1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指有机溶剂回收装置相关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时间页、签章页等。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函)。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6 17:00附件下载
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车间二溶剂回收装置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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