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兰考)有限公司2025年对外供热技改项目除盐水设备租赁及除盐水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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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兰考)有限公司 2025 年对外供热技改项目除盐水设备租赁及除盐水供应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NYGC-GZ-2025-0814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兰考)有限公司对外供热技改项目除盐水设备租赁及除盐水供应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兰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南省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东泰街。
2.2 项目规模:系统成品除盐水出水水量:10m3/h,用于锅炉补给水。
2.3 服务期限:5 年,计划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30 年 9 月 30 日。实际期限起算时间以除盐水设备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负责提供一套 10t/h 除盐水处理装置,布置在中水车间内南侧空地上,从中水车间反渗透产水箱接进水管道至除盐水箱管道(含)之间的除盐水处理系统内所有设备、设施、仪器仪表、PLC 控制柜、水泵控制柜、操作站等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运行工作,乙方须提供租赁期间所有备品备件、现场维护(包含化学清洗)、水处理药剂;正常情况下。
甲方预估每年除盐水用水量 7 万吨,5 年共计 35 万吨。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ml)收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
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2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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