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风冷(冷风、热泵)空调机组及风冷恒温恒湿机组框架招标镇海基地项目及镇海其他项目空调机组招标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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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风冷(冷风、热泵)空调机组及风冷恒温恒湿机组框架招标【镇海基地项目及镇海其他项目】空调机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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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风冷(冷风、热泵)空调机组及风冷恒温恒湿机组框架招标【镇海基地项目及镇海其他项目】空调机组(招标编号:NWZ250820-2333-090816)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空调机组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风冷(冷风、热泵)空调机组及风冷恒温恒湿机组框架招标【镇海基地项目及镇海其他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空调机组 | 1.000 | 批 |
2 | 调温、调湿机组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1、报价供应商需在(合同交货期为2022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有50台套及以上风冷式工业空调(冷风、热泵、恒温恒湿)的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表,注明规格、功率等主要参数、用户企业、交货时间、用户企业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提供合同复印件,不提供将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方至少提供10个及以上与本次投标型号相同的单元式空调机组(整机)2级能效标识(中国能效标识网机组信息截图页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投标方提供的投标产品应具有产品防腐蚀等级达到WF2级中国电器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国家级权威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投标机型同类的单元式空调),并提供防锈、盐雾试验1200小时以上合格检测报告。 (3)需提供不少于3种(制冷量24.6KW以下)与本次招标规格的3C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