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S334置换下放路段和紫光路北延段绿化养护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82-RGCJ-C2025-0017
项目名称: 如皋市S334 置换下放路段和紫光路北延段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9.465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89.465万元(含暂列金额5万元)
采购需求:
334 省道下放路段(新丁磨公路-五里河桥)绿化面积7.78万平方米(不含紫光路跨线桥绿化面积),紫光路北延段道路绿化面积 3.89 万平方米,行道树约 720 株。绿化面积共约 11.67万 m2,行道树约 720株,城市二级管护绿地标准;另有各类创建、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移植补植 。 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2个月养护期,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A、上述职称要求,乡镇级职称除外;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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