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全厂机加工外委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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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全厂机加工外委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7349,招标人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广东公司清远电厂现有装机容量为 2×1000MW,机组编号为1号机组、2号机组;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机组编号为3号机组、4号机组。本项目涵盖已投产运行的1号机组和2号机组,以及完成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后的3号机组和4号机组。通过外委机加工,及时修复设备,提供可靠的设备检修备件,确保设备检修、抢修质量和进度,外委机加工内容如下:
( 1)车、铣、刨、磨加工平面、端面、内外键槽和齿轮;
( 2)调质、回火和表层镀铬等工艺处理的加工件;
( 3)采用电火花、线切割、等离子、喷涂、淬火、回火、表面高频淬火、喷涂、微弧焊以及激光焊接工艺加工轴、孔、槽、螺纹、箱体和特形面;
( 4)钣金加工;
( 5)内、外圆镗、磨削加工;
( 6)轴类矫直;
( 7)特殊材质的高压焊接;
( 8)取螺栓断丝等现场加工类;
( 9)厂内其他需要机加工的工件。
服务期:乙方提供全厂机加工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18个月。项目地点:清远 电厂 指定位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机械加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