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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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YS202508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医学高等麦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A/备案机关批准,项自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日预算金额:35万元/年,3年共105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7.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和《药品生产许可证》(批件和生产许可包含液态和气态且为同一生产地址)。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委托运输的企业需提供委托合同),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8.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5日00时00分到2025年08月11日23时59分获取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采购人拟就下述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YS202508001
2.项目名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年,3年共10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35万元/年,3年共105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
NYS202508001-1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配送服务项目350000.00元/年,3年共1050000.00元
5.采购清单或服务要求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
1液态氧立方(气态)91428立方
2瓶装氧瓶(40L) 100瓶
3瓶装氧瓶(15L) 80瓶
4瓶装氧瓶(10L)100瓶
5二氧化碳瓶(40L) 50瓶
6液氮瓶(1L) 1000L
服务要求:
5.1供货方负责气瓶的正常维护和安全检验(易损配件如手轮、阀杆等供方更换),实行合格产品出厂制度,承担氧气瓶白身安全及运输安全责任,若因此给需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相关责任。需方实行合格产品入库制度,每次入库时需方要对产品进行检验(是否漏气、是否在安全周期、附件是否齐全等),不合格产品由供方维修或返厂,合格后方可入库。
5.2供方承诺无偿做好设备及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更换及检测校验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回否。
二、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
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7.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和《药品生产许可证》(批件和生产许可包含液态和气态且为同一生产地址)。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委托运输的企业需提供委托合同),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8.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1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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