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散水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曲辉竞磋(工程)2025-074
项目名称: 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散水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91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490999.91 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散水维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91000.00元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一)地坪维修:项目维修地坪 385 m2。主要为:拆除原有破损散水;采用三合土进行换填,压实系数不低于0.93;面层采用厚度为 0.5m 厚的C30混凝土进行随打随抹平,设置规格为:10@150双层双向钢筋网片。(二)台阶维修:项目维修台阶 32.4 m2。主要为:拆除原有破损台阶大理石层面;台阶自上而下1.20厚大理石板2.2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三)挡土墙:项目修建挡墙146米,挡墙采用C30素混凝土,200厚,高1200。(四)检查井维修:项目维修检查井24座,其中2座位雨水口,主要维修内容为更换球磨铸铁防盗井盖。(五)雨污管网:项目维修雨污管网80米,在雨污管网淤堵部位更换DN300HDPE双壁波纹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 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1)磋商响应人须具有[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磋商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 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3)磋商响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4)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