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利民镇人民政府2025年虞城县利民镇胡庄冷库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竞-2025-29
2、采购项目名称:虞城县利民镇人民政府2025年虞城县利民镇胡庄冷库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E4114002441D09416001001 | 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需解锁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振林街道龙山路与善德路交叉路口西南角人大联络站245室 | 942,600.00 | 元 | 评审价格:9426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虞城县利民镇人民政府2025年虞城县利民镇胡庄冷库建设项目(二次) | 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60日历天 | 黄江豹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141455278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程艳茹、祝湾湾、赵婉冰(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1,3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虞城县利民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利民镇科迪大道中段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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