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核桃峪煤矿冲击地压、水害防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庆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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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核桃峪煤矿冲击地压、水害防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2-055)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核桃峪煤矿冲击地压、水害防治工程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2803、1803工作面回采期间冲击地压灾害治理、探放水、地质探测技术服务项目由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技术公司)承担实施,该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开展2803、1803工作面回采期间的冲击地压灾害治理、探放水、地质探测等工作。煤炭技术公司在完成设计方案等相关技术服务后,需采购专业化施工队伍实施冲击地压、水害防治试验工程,以及有关地质探测试验工程和物探工作等。
2.2 施工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核桃峪煤矿。
2.3 招标内容:
- 试验工程具体见下表。
序号 | 范围 | 项目内容 | 规格 | 钻孔特征 | 试验工程量(米) |
---|---|---|---|---|---|
1 | 1803工作面 | 大直径卸压孔 | Φ153mm | 煤孔 | 48955 |
2 | 顶板预裂爆破孔 | Φ94mm | 煤孔 | 8814 | |
3 | Φ94mm | 岩孔 | 13221 | ||
4 | 帮部煤体爆破孔 | Φ94mm | 煤孔 | 1500 | |
5 | 帮部煤体爆破孔 | Φ42mm | 煤孔 | 2400 | |
6 | 钻屑孔 | Φ42mm | 煤孔 | 10000 | |
7 | 运输、回风顺槽钻孔应力计安装孔 | Φ42mm | 煤孔 | 2400 | |
8 | 地质探测孔 | Φ94mm | 煤孔、岩孔 | 1500 | |
9 | 探放水钻孔 | Φ94mm | 煤孔、岩孔 | 7150 | |
10 | 物探 | 1.瞬变电磁和直流电法富水性探测50次。 | |||
2.整体工作面瞬变电磁+音频电透两种方法探测8煤层顶板以上富水性分布1次,(探测工作面走向长度1750m,倾向长度300m。) | |||||
小计: | 95940 | ||||
1 | 2803工作面 | 大直径卸压孔 | φ153mm | 煤孔 | 45190 |
2 | 顶板预裂爆破孔 | φ94mm | 煤孔 | 9540 | |
3 | φ94mm | 岩孔 | 19080 | ||
4 | 帮部煤体爆破孔 | Φ94mm | 煤孔 | 1200 | |
5 | 帮部煤体爆破孔 | Φ42mm | 煤孔 | 2400 | |
6 | 钻屑孔 | φ42mm | 煤孔 | 10000 | |
7 | 运输、回风顺槽钻孔应力计安装孔 | φ42mm | 煤孔 | 2400 | |
8 | 地质探测孔 | φ94mm | 煤孔、岩孔 | 1500 | |
9 | 探放水钻孔 | φ94mm | 煤孔、岩孔 | 7150 | |
小计: | 98460 | ||||
合计: | 194400 |
2. 完成 2 个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合作双方均为完成人,第一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由招标人确定。
3. 发表(或录用)不低于中文核心期刊级别科技论文 1 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由招标人确定。
2.4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803、1803工作面回采结束,工期最长不超过3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新证,或提供资质类别为危险性评估、设计、勘察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的3个旧证(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须提供以上资质的证书扫描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有1项煤矿井下钻探、冲击地压或水害防治工程施工相关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详见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
3.2.4 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并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负责过至少1项煤矿井下钻探、冲击地压或水害防治项目,并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详见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
3.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
①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② 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可以是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
③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扫描件内,须能体现其为业绩合同的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或提供投标人出具的验收证明、用户证明、委任书等佐证材料,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的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