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公安局采购警用对讲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C1-02016-XXZX-0011
项目名称:石林县公安局采购警用对讲机(2025第043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58.1
最高限价(万元):158.1
采购需求: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1.设备数量:警用350兆集群手持330台,警用350兆集群车载40台。2.2.供货期限:自供货合同签订次日起30日历天内确保所有设备交付验收。2.3.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2.4.资金比例:100%财政预算资金。预算资金总额(即磋商响应报价上限):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壹仟元整(1581000元),警用350兆集群手持单价不得超过4100元/套;警用350兆集群车载单价不得超过5700元/套。超过此上限的磋商响应报价将被拒绝。此预算为包干总价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供货合同签订次日起30日历天内确保所有设备交付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因所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时,磋商响应总报价不予扣除。4.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1)石林县公安局采购警用对讲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磋商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后签章承诺,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磋商响应函》上传到这里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磋商响应人应将签字盖章后的《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上传到这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