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民族中学教学楼、公寓楼外墙体粉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博轩竞磋(工程)2025-41号
项目名称: 共和县民族中学教学楼、公寓楼外墙体粉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972472.15
最高限价(元): 972472.1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共和县民族中学教学楼、公寓楼外墙体粉刷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72472.15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对共和县民族中学教学楼、公寓楼外墙体粉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 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 520 号)要求。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