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高端船舶产品设计生产与供应链协同智能制造核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化物流中心)标段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业主单位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高端船舶产品设计生产与供应链协同智能制造核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化物流中心)标段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SC-03-251066-018)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端船舶产品设计生产与供应链协同智能制造核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化物流中心)标段三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交付使用和售后服务的“交钥匙”工程。
2. 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尺寸或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要求 | 交货期 |
|---|---|---|---|---|
| 1 | 电子定位设备 | 1套 | 1、仓储物流中设备、物资定位项目,即构建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内人员的位置监管,为数字化仓储提供相关的数据信息; 2、需要实现米级高精度室内定位的智能终端,实现室内定位偏差≤1米。 | 合同签订后90天。 |
| 2 | 物资及人员感知识别设备 | 1套 | 1、人员室内定位项目,即构建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内人员全方位的位置监管,为智能化仓储工作人员车辆物资提供位置相关的数据信息; 2、需要实现亚米级高精度室内外一体化定位的智能终端,支持惯性导航定位,兼容所有GNSS系统,包括GPS、GLONASS、BDS、GALILEO,支持蓝牙信标定位。 | 合同签订后90天。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内(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3001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主体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设备的业绩至少1项。(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且合同中须有明确签订时间;如合同未能体现上述指标要求的,需提供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材料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1.3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 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1: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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