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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挠力河(含七星河)治理工程(城区右岸段)监理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5-08-1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SLJL0702G250808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清县挠力河(含七星河)治理工程(城区右岸段) 以 发改[2025]24号 文件批复,项目 业主为 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宝清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宝清县挠力河(含七星河)治理工程(城区右岸段)监理;

2.2建设地点: 双鸭山市宝清县工业园区(振兴路西侧) ;

2.3 招标控制价 : 51.54万元 ;

2. 4 监理服务期限 : 计划工期 365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9 月 15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6 年 09 月 14 日;(实际开完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 5 建设规模 及 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堤防 1段,即宝清城区右岸工业园区段堤防,堤防工程级别2级,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总长度2.1km。新建排水闸站1座,即园区排水闸站。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 、 地方 、 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要求的 “合格”标准 ;

2. 7 招标范围: 宝清县挠力河(含七星河)治理工程(城区右岸段) 施工第一、二标段全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 监理 ;

2. 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1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 2025年5月-2025年7月) 投 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证明材料) ,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监理员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7财务状况: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 2 年、 202 3 年、 202 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 202 2 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 4 年 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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