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西分公司环江驯乐风电场项目、环江界子良风电场二期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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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广西分公司环江驯乐风电场项目、环江界子良风电场二期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8-3-211 )
项目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广西分公司环江驯乐风电场项目、环江界子良风电场二期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2 规 模: 1.环境监测:按照项目环评报告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编制环境保护监测报告,每季度出具一次;施工期环境监测完成后出具《环境监测总结报告》,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满足后期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对项目建设期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进行监测(采用地面观测、实地量测、遥感监测和资料分析等方法),地面观测需设立固定监测点,每年开展一次无人机航拍并生成正射影像。监测成果包括监测实施方案、记录表、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监测季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及相关影像资料等。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西分公司环江驯乐风电场项目、环江界子良风电场二期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环境保护监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意见。
2.6 招标范围: 1.环境监测:按照项目环评报告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编制环境保护监测报告,每季度出具一次;施工期环境监测完成后出具《环境监测总结报告》,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满足后期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对项目建设期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进行监测(采用地面观测、实地量测、遥感监测和资料分析等方法),地面观测需设立固定监测点,每年开展一次无人机航拍并生成正射影像。监测成果包括监测实施方案、记录表、水土保持监测意见、监测季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及相关影像资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检测能力表中应包含环境保护监测等的标准及编号。具有3星或3星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均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环境保护监测或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合同业绩,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拟派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环境保护监测或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合同业绩,应提供业绩清单、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等能够体现本人业绩的关键页,以证明满足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若上述合同文件未能反映出本人业绩,请补充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