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抢修中心2025年轨道式火焰切割机购置项目-非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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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17时 44分 26秒
一、概述
广州维抢修中心现有火焰切割机多为无轨道磁力小车,在大管径尤其是螺纹焊缝管下料时常出现切割方向偏移导致切口不合格、作业时间延长等问题,为满足动火作业或抢修现场对直缝、无缝、螺旋焊缝管道的平顺切割,提高管道切割效率,广州维抢修中心现有2台轨道式火焰切割机,目前只满足一个作业点2处切割作业,且没有备用设备,为满足2个作业点两用一备使用,需要配置 4 套轨道式火焰切割机。 广州维抢修中心2025年轨道式火焰切割机购置项目已批复,资金已落实。根据上报的物资需求计划需采购 4套火焰切割机,概算29.38万(含13%增值税)。该物资为二级采购物资,由所属企业自行采购。
二、采购物资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
1 | 半自动火焰切割机 | 台 | 4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承包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的,将被否决)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 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至 2024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所提供报表需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若收到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给与限制参与发包人其他项目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