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仪陇县2025年度2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自检单位招采项目交易公告
四川
磋商邀请
,拟对 仪陇县 2025年度2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自检单位招采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进行采购,特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CSFZBYLST25038 。
2.项目名称: 仪陇县 2025年度2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自检单位招采项目 。
3.采购人: 仪陇江河智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4.采购代理机构: 。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项目总限价: 53900 元。
三、 采购项目简介
仪陇县 2025 年度 28 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涉及凤仪乡(红旗水库)、永乐镇(新华水库、中华水库)、保平镇(凤仪庵水库)、双胜镇(火井水库、柏杨水库)、新政镇(三清水库、同心水库)、复兴镇(江南水库、群办水库、胜利水库)、二道镇(光芒水库)、金城镇(荷花水库、菊花水库)、义路镇(反修水库)、立山镇(英雄水库、七一水库、长春水库)、柳垭镇(移山水库)、大寅镇(保卫水库)、丁字桥镇(革命水库)、铜鼓乡(一心水库、新华水库、星火水库)、土门镇(红光水库、金华水库)、五福镇(曹家湾水库、塘湾水库)共计 16 个乡镇 28 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概算总投资 6591.49 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在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仪陇分网( 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7.2 供应商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8 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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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