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乐威公司及其租赁区清挖出的固体填埋物处理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0中标公示
一 、 项目编号 : JSZC-321204-JHZB-G2025-0016
二 、 项目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乐威公司及其租赁区清挖出的固体填埋物处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
| 1 | 需解锁 | 91320305MA1P0GR314 | 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徐州市龙山水泥有限公司院内北厂区42栋202 | 945元 | 1050元 |
采购包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
| 1 | 需解锁 | 91320305MA1P0GR314 | 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徐州市龙山水泥有限公司院内北厂区42栋202 | 900元 | 1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乐威公司及其租赁区清挖出的固体填埋物处理项目 服务范围:对 乐威公司及其租赁区清挖出的固体填埋物进行处理 服务要求: 对在乐威公司及其租赁区开挖的固体填埋物进行处理,数量 3516 吨袋,以最终实际称重为准。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时间: 采购包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将所有填埋物全部规范清运至处置单位,按规范流程妥善处理到位。 采购包 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内将所有填埋物全部规范清运至处置单位,按规范流程妥善处理到位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玉琴、张志军、胡志全、姚磊、石磊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按1.6%;50-400万元(含400万元)按1.5%,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1.1%。本项目采购包1收费人民币壹万玖仟壹佰叁拾肆圆叁角伍分;采购包2收费人民币肆万贰仟柒佰伍拾叁圆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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