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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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班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班车租赁服务项目(2)招标范围: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解决凤凰新华集团市区员工上下班的实际问题,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交通便利,现对百子亭园区、新港物流园区的班车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安全、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3)服务地点:百子亭34号园区、仙新路98号新港物流园区等(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招标人在仍有租赁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中标单位合同期内服务满意度调查情况,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市场租赁价格变换情况等因素后,可单方面选择按合同续签、洽商后(谈价)续签、或结束合同。(5)最高限价:48座:350元/趟;33座300元/趟,22座250元/趟,超过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常规及加班用车,单线路单程)。(6)招标编号:0675-250JOC00757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拟派的驾驶员(6名)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且具有准驾车型为A1的机动车驾驶证(提供资格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6名驾驶员持机动车驾驶证时间应超过10年(含10年)(以驾驶证上初次领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计算)。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能承接市级客运包车(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车龄为5年及以下的(提供以上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加盖公章)
3.5其它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9 17:00附件下载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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