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岭县前七号镇道路大修及局部修复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吉林
一、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5]-00174号-qlcl-010
二、项目名称: 长岭县前七号镇道路大修及局部修复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1 | 需解锁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长春五洲国际广场(一期)1#楼、A座办公楼、B座办公室1226号 | 磋商报价:1895179.78(元) | 85.67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长岭县前七号镇道路大修及局部修复工程 | 长岭县前七号镇道路大修及局部修复工程 | 长岭县前七号镇道路大修及局部修复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0月30日 | 范玉茹 | 吉22220217175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石磊,禚丽娟,宋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 号) 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发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岭县前七号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长岭县前七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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